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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昆副部长:深化认识 创新思路 努力开创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刘昆副部长在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616)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对于这次会议,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酝酿了很久,427日楼部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又专题研究了新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总结近几年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的成效及问题,分析财政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与任务,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步调,共同开创财政信息化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近几年财政信息化工作简要回顾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要求,坚持以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带动信息化,以信息化助推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信息系统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建设了核心业务管理、专项业务管理、资金运行监控、数据统计分析、行政办公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等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理念不断创新,支撑功能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化支持业务管理、服务宏观调控、促进改革深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有效助推了财政管理提质增效。资金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础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系统、数据的风险抵御能力明显增强;动态监控手段不断优化,实时监控覆盖了财政管理全过程,资金运行更加阳光透明,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第三方电子审计逐步开展,有效防范了前台操作不规范、后台操作不受控等安全风险。财政数据应用工作已然兴起。财政内生数据分析利用工作全面展开,外部数据收集渠道不断拓宽,范围不断扩大,数据资源不断丰富;数据应用在部分省市取得初步成果,为动态反映资金分配过程、紧密跟踪资金使用去向,进而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分析资金使用效益等提供了辅助手段。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稳步推进。电子化管理在国库支付、非税收入等外联密集型业务上广泛应用,“业务专网+电子政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部门和单位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目标初步达成;移动互联技术有效用于行政办公业务,创新了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日趋完善。网络连接已四通八达,应用与存储全面实现了集群化、虚拟化;运行维护逐渐走向事前主动的集中式、流程化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总体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近几年财政信息化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远不止我点到的这些方面。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与财政改革发展要求相比,与各级领导期望相比,与兄弟部门先进经验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日渐成为制约财政信息化整体效用发挥及进一步系统化发展的短板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国财政信息化建设完整性系统性不强。分散建设模式与财政管理的整体性、全局性要求不相适应,业务要求、技术标准、核心要素、交换机制都未实现统一,应用支撑平台作用发挥不够,跨层级数据贯通通道尚未建立,上级管理要求无法便捷贯彻,下级数据难以快捷汇集。各级财政部门多以独立推进本级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向下管控、向上联通意识不强。省级财政部门多数以会代抓、以文代管,立足全省、统建统管信息化建设的不足二分之一,全国财政信息化一盘棋建设、系统化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

(二)应相互衔接的系统没有形成完整闭环。各地财政部门建成的应用系统,大多数定位于对单项业务的支撑,采取“谁管业务、谁提需求、谁用系统”的建设模式,业务之间、系统之间、数据之间聚合程度不高,业务联系紧密而系统却自成体系,信息孤岛和碎片化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少地方核心业务流程未形成完整闭环,顺向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逆向未做到及时反馈,上下游业务对下缺乏准确控制、对上缺乏有效制衡。

(三)基层财政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基层财政部门信息化机构不健全,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技术服务人才依然短缺,纵向骨干网还有近20%的乡镇尚未打通,部分乡镇业务处理仍然采取手工方式,工作效率与信息安全都难以保障。这些问题既制约了财政改革“纵向到底”目标的实现,也左右着信息化全覆盖整体效用的发挥。

(四)财政数据分析利用水平有限。大数据应用意识刚刚启蒙,数据资源在系统内断层、系统外断档。信息化应用很大程度还停留在流程支撑上,开展的一些工作也局限于对财政收支的描述性统计,收支预测性分析尚处于探索阶段,支撑财政管理创新的作用还很薄弱,辅助管理决策的能力有限,领导者、决策者的一些需求还难以及时得到满足。

(五)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广大财政干部对当前信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还缺乏足够认识,安全防范意识普遍不强,在效率与安全矛盾面前更强调效率,在便利与管控矛盾面前更愿选择便利,违背安全管理要求的流程操作还时有发生。容灾建设情况与应用效果不理想。国产基础软硬件产品使用率较低,核心系统运行在主要由国外产品搭建的环境上,潜在的安全威胁不小。安全机制还不健全,安全措施还不完善,全国统一的安全体系没有形成。

上述这些问题,有的是在建设历程中积累形成的老问题,有些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既有部里近年来对财政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各省市过于强调个性化要求的结果。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财政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

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把握未来要求,是进一步做好财政信息化工作的前提。当前,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深刻影响着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理念的变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网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今年4月在网信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结构性调整的阵痛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财政要发挥好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与之相适应,财政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也迎来了许多新要求、新挑战。

(一)发挥好财政服务国家治理的基础性作用对财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结构性矛盾导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联动性出现背离,经济增长持续下行与CPI持续低位运行,居民收入有所增加而企业利润下降,消费上升而投资下降,等等。为了适应这种形势,增强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提出了“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的供给侧改革。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无疑是供给侧改革顺利实施的基础保障。发挥好财政的基础性作用,必然要全面摸清底数,精准发力,这也正是财政管理要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精髓所在。一是摸清财政家底对内生数据的时效性要求更加迫切。发挥财税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支撑性作用,财政将更加深刻地介入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的构建。改革的背后是资金支持,需要财政首先摸清自己的家底。当前全国财政收支数据的生成主要依托统计分析系统,与业务生产系统基本是两条平行线,缺乏有效衔接,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制约着财政即时决策。从目标导向看,业务生产系统与统计分析系统不能永远“两张皮”,亟待整合统一。二是掌握部门底数对外部数据获取要求更加期待。从财政收支看,收入低速增长将常态化,而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日益增长,财政中长期支出压力依然很大。发挥财政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信息对称”为目标,准确掌握部门和单位的底数,引入数据、用好数据,把好资金分配和使用关口,为提出高质量、有分量的政策建议提供充足的决策数据资源。三是精准发力手段对决策支持能力更加倚重。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信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善用各种信息精准发力,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业务生产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是财政信息化的“一体两翼”,信息化建设不能失衡,在生产系统需求压力得以有效缓解后,不能放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研究制定好财政各项政策制度,更加倚重信息化的决策支持能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尽快补齐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短板,发挥内生数据与外部数据的互补作用,为科学设计改革方案、加强改革落地实施、客观评估改革成效、调整完善改革措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财政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提出新的要求。2014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任务多、范围广,需要财政信息化提供全面支撑保障。一是对架构的深层次调整改造要求更加突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势必要对当前信息化建设模式的深层次改造,甚至会触及总体架构和布局的根本性调整,任务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更为复杂艰巨。面对滚动预算管理、中期财政规划、国库现金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这些新生需求,信息化要及时跟进到位,每一项都是不小的挑战。只有提前谋划,系统布局,才能化被动为主动。二是对系统性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各项改革既要求各业务建立起紧密的关联性,又要求各层级保持好高度的联动性,使全过程业务流、信息流、控制流形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只有实现核心要素统一、信息资源整合、财政与外部优势互补、财政各级上下联动,才能保障改革推进更加快捷、更加顺畅。三是对快速响应要求更加迫切。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时间表,2020年各项改革要基本到位,时间紧迫。信息化支持不能对财政改革推进步伐形成制约,信息系统不能都从零起步,灵活性、扩展性和快速响应管理需求的要求更加迫切。

(三)十三五发展的新理念对财政信息化科学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财政信息化在持续建设与改进中,要主动树立和贯彻这些新理念,不断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一是系统可持续发展要有新突破。财政管理在改革中“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适应需求变化对信息系统进行修修补补不可避免,需要建立起随需而变的生态开发环境,使系统不因需求多变而废弃重建,使数据不因系统多变而成“死数”。落实新的发展理念,要把握好信息化建设的现在和未来,更加注重技术路线和技术架构的继承性设计,确保建设目标连贯、技术路线延续、核心要素一致,延长建设成果的生命周期。二是数据开放共享要有新布局。财政信息化虽然实现了与业务往来部门的网络连接,但目前总体上还是一个近乎封闭的系统。信息主动公开、跨部门信息共享是对部门信息化的基本要求,适应这些变化,都要在财政信息化建设中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在边界收放上要有新布局。三是技术创新应用要有新成效。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跟进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大潮、融入全球技术发展浪潮,要求我们要把创新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积极推进新技术、新理论在财政信息化建设中的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以创新破解建设难题的能力。

(四)财政内部控制对财政信息化管控流程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出新的要求。201412月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将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将信息化管控作为五大内控方法之一,明确提出:要通过信息化加强内部控制,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等嵌入信息系统,综合运用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实现管理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概括来讲,就是内控风险在哪里,信息化管控就要覆盖到哪里。这就要求信息系统在全面支撑流程操作的同时,兼具业务运行管控、风险防范预警功能。一是流程全面固化任务还比较艰巨。目前在用的信息系统,虽然对业务管理的主要流程进行了固化,基本实现了与各业务操作规程的衔接,但大部分还不是基于内控理念进行设计。实施内部控制,适应流程再造及全面固化要求,系统调整改造任务还比较艰巨。二是强化操作监管的要求非常迫切。信息化管理控制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防范风险,防止操作人员在业务处理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使不相容岗位分离操作得到有效控制。这就要求财政信息化不仅要固化操作流程,还要嵌入控制规则、控制措施及处置方法,提高风险揭示、预警示警及对不合规操作的阻断能力,体现管控要求,起到监管作用。

根据上述形势和要求,财政部党组研究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以统一标准规范和财政信息化建设核心要素为重心,以信息系统统建统管为手段,以业务系统一体化整合与开展财政大数据创新应用为着力点,以加强信息安全为保障,形成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全国系统化的财政信息化发展格局。

为确保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的贯彻落实,要重点把握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更加注重财政信息化整体规划设计。万丈高楼始于蓝图,规划设计就是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蓝图。全国财政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尤为重要。各地分头建设、数据横向纵向未完全贯通等现象折射出目前全国财政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方面还存在不足。无论从财政管理改革要求上,还是从信息化自身发展理念与趋势上,都要求全国财政信息化必须遵循统一的规划和设计。一是财政部要加强总体规划和设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部里要按照总体思路做好全国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设计,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与任务,确定总体架构和技术路线。会前,部里研究拟订了《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已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讨论、提出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执行。二是地方要遵循总体规划和设计。各省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把本省信息化置于全国财政信息化全局中考虑,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规划部署,研究制定本省落实《指导意见》的方案,将规划转化为务实有效的发展路径,引导本地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各省市财政信息化朝着统一的方向发展,为实现全国财政信息化整体布局创造条件。三是全国要实现核心要素的统一。要掌握下一步信息化系统化发展的主动权,着力破解核心要素统一这一难题。要统一数据规范,通过强化执行与监督,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实现《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的存量标准和增量标准的统一;要统一数据存储,以《财政业务数据标准存储规范》为遵循,以应用支撑平台存储组件为载体,将主要业务数据定义成标准格式,形成统一的存储结构和识别方式,实现跨层级的数据贯通和应用;要统一总账结构,通过应用支撑平台总账组件,以统一的科目和记账方式,在业务处理中自动记录财政资金收支过程,实现预算管理周期的完整描述和资金支付全程控制;要统一数据交换机制,遵循《基于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数据交换规范》,通过部署实施应用支撑平台交换组件,建立统一的数据纵向交换机制,实现各级财政间的数据贯通;要统一信息安全体系,从加强安全整体规划入手,树立整体安全思维,研究制定全局性安全策略,统筹推进信息安全建设,形成全国统一的全方位信息安全体系。

(二)要更加注重核心业务系统的统建统管。系统化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统一”和“贯通”,全国财政信息化系统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各省的统建统管,通过各省的“统”,来实现全国的“通”。采取全省统一建设、统一实施和统一管理的系统建设方式,在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运维管理,实现上下级快速贯通、缓解基层技术压力等方面的优势已经形成广泛共识。统建统管既是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也是解决当前财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上下断层问题,实现全国系统化的现实办法。要着力推动从现行分级建设、分级部署的分散模式向业务系统的统一建设、集中部署的统建统管模式转变。一是要着力发挥好应用支撑平台的作用。楼部长曾经指出,业务系统整合统一与一体化,需要一个好的平台支撑。财政部组织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作为信息系统架构的中间层,以模块化方式构建了一系列公共组件,为统一标准规范和支撑系统整合,实现各项业务有效衔接、信息共享、数据集中等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特别是2015年经部里进行全面改造后,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性能更加优化。今后财政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用好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支撑作用,平台用好了,必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要着力推进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应用磨合,全国财政核心业务流程大部分已趋于统一,为统一建设业务系统奠定了基础。今后凡是部里研究确定需要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均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统一部署实施,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实施、应用与维护工作。地方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的统一、核心要素的统一,核心业务系统原则上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建设、统一组织实施。三是要着力推进核心业务系统的集中部署。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络性能的大幅提升,使系统集中部署变得简便易行。要紧密跟进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着重推进业务系统的集中部署。财政部统一建设的系统,主要采取中央集中或省级集中方式部署;各省建设的系统,原则上采取全省大集中或省地两级集中部署,县乡不再单独部署系统。目前采用与统建统管要求不相适应的分散部署方式,应逐步向集中部署方式过渡。四是要着力建立与统建统管相适应的保障机制。统建统管模式在实现业务集中、数据集中、基础设施集中,简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工作的集中、风险的集中,省级财政部门的运维和安全保障压力也会显著增加。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充实运维力量、规范运维管理、加强运行监控,从人员、资金、安全等方面加快建立与信息系统统建统管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全面保障网络与系统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

(三)更加注重地区间财政信息化的均衡发展。确保各地、各级财政信息化均衡发展,是实现全国财政信息化建设完整性、系统性的必要前提之一,同时也是保障全国财政信息化发挥整体效用的关键因素,各地、各级财政的均衡发展程度决定财政信息化整体建设水平。一是要不断缩小地区间信息化发展差距,各省市要按照财政部规划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遵从信息系统统建统管的建设方法,加强标准规范的落地执行,加大对部里工作部署的落实力度,以保证省市间必建内容及其规模、建设方式、计划进度的基本一致,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二是要不断提升基层财政部门信息化应用水平,受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基层财政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机构不健全、技术人才缺乏的现状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的。要从以前要求基层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转变为着力提升基层财政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各省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要加快实现所有基层财政部门的网络全联通,着力推进业务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全覆盖;要加强应用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政人员的信息化操作能力。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常态要有新动力,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强强联合比单打独斗效果要好。抱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想法,抱着自己拥有一亩三分地的想法,形不成合力,是难以办成事的”。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对于我们科学谋划未来财政信息化工作具有深刻指导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潮中,财政信息化必将大有可为,也必须大有作为,要通过系统化发展,实现全国各级财政信息化的“强强联合”,形成合力,消除“单打独斗”,使财政信息化整体效用最大化,让财政工作所有参与者都有获得感。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坚定贯彻部党组的工作部署,转方式,补短板,下大力气解决制约财政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奋力抓出工作实效。

(一)顺应要求,全面推进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与整合。2014年以来,财政部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要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文件,各地也按中央要求,出台了具体落实方案,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在继续做好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完善,全力保障各项财政改革顺利实施的同时,以应用支撑平台为基础,加快推进业务系统的一体化建设与整合。一是科学谋划系统整体架构。要从全局角度理清各系统间的内在关系、业务系统与应用支撑平台的关系,科学谋划一体化系统整体架构与技术路线,力争在今年内完成符合财政改革发展要求的系统框架设计。二是着重做好业务生产系统的整合改造。两年内完成覆盖全部核心业务流程、高度集成的完整业务生产系统的构建,形成生产业务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和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实现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有机结合、闭环运行和系统的整合统一、交互贯通。三是加快推进专项业务系统整合集成。以预算、国库业务等基础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充分共享利用核心业务数据,积极推进专项业务系统向核心业务系统的整合归并工作,实现专项系统与核心生产系统的有机衔接,切实解决系统碎片化问题

(二)统一标准,夯实财政信息化系统性基础。近年来,财政部努力对核心业务基础数据加以规范,并以应用支撑平台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应用为契机,在全系统范围内实现了初步统一。但迈出这关键一步也仅仅是解决了“存量”标准的统一问题,全面实现标准统一,关键还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在建设过程中扩充的“增量”标准的统一。一是建设应用基础数据规范交流平台。面向全国财政部门的基础数据规范交流平台,部里正在抓紧建设,投入运行后可实现基础数据规范的在线申请、审核批准、动态扩充,届时基础数据规范在使用中不够用、扩充难、更新慢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应用系统建设,无论简单还是复杂,都要通过这一交流平台首先寻求使用已注册的信息项,信息项不足需要扩充时,要主动研究并提出扩充申请,获准后方可使用。遵循规范是规矩,扩充规范是责任,要在全系统形成基础数据规范统一管理、共同丰富、共同遵守的局面。二是抓好交流平台及规范的应用协调工作。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本省统一协调、统抓落实的责任,抓好标准规范在全省的执行监督和意见反馈工作,上下形成合力确保标准规范执行到位。目前,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统一,有的地方可能还很严重,重新统一会增加一些工作难度,既然我们已经意识到基础数据规范统一是保证系统性的根本,就要下决心实现最终统一。

(三)创新理念,积极开展财政数据应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树立大数据战略思维,重视数据收集积累,善于使用数据、分析数据,学会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逐步提高信息化辅助管理决策的能力。一是建立财政内外两大数据资源群。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长效多元的数据采集机制,加大数据采集力度,利用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标准存储功能和数据传输通道,动态收集、积累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收入、政府债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生产数据,建设形成财政内生数据资源群。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或财政业务专网,广泛获取与财政管理需求相关的公开数据,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在公共基础信息、业务管理数据等方面的横向开放共享,不断丰富拓展财政外部数据资源群。在此基础上,加强数据资源的信息清洗和编目工作,建立可公开共享、可控制访问的财政大数据应用基础。二是开展财政数据创新应用。积极开展综合数据查询、专项监管分析、预测及决策支持三类典型应用。通过综合数据查询类应用,从财政收支、财力分析、热点专题等方面进行分主题的汇总分析和全景展现,为加强业务管理提供辅助支持;通过专项监管分析类应用,对财政内、外部数据进行跨部门的关联比对分析,及时掌控财政资金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财政综合监管能力;通过预测及决策支持类应用,构建面向财政领域的预测、分析和仿真等模型,预判宏观经济、收支前景等方面的趋势走向,为制度设计提供研判分析,评估预测实施效果,逐步实现财政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

(四)强化措施,全面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当前,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特别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险隐患。网络安全防控能力薄弱,将难以有效应对高强度网络攻击。财政信息化经过多年的积累,对宏观经济运行、财政资金分配等关键信息实现了集中存储,随之安全风险也更加集中,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各级财政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统一的安全规划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维护财政信息安全,全方位提升整体防护水平。一是强化安全规划。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是系统性挑战,从来都是整体的而不是割裂的,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过去分散独立的网络变得高度关联、相互依赖,信息安全的威胁来源和攻击手段也不断翻新,那种依靠装几个安全设备和软件就想永保安全的想法已不合时宜,必须更加注重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部里要按照“统一信息安全体系”的总体要求,制定全国信息安全规划,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摸清家底,认清风险,找出漏洞,通报结果,共同构建全国财政信息安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局面。二是强化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关键在于网络边界上的攻防对抗。要紧跟网络攻防新变化,在财政业务运行的关键网络边界要采取统一的措施严防死守,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出现缺口。各省市要严格把关,不能让自己辖内的防控成为整体防控的短板,共同确保“不该进的进不来、进来了也拿不走”。要全面落实《财政业务专网网络安全接入规范》,进一步加强网络和移动终端接入管理,规范财政业务网络与其他网络的连接及数据交换。三是强化应用安全。同步开展应用系统安全功能与业务功能开发,加大财政身份认证系统应用力度,稳步推进审计系统建设,重要应用系统应尽快引入第三方电子审计,为流程跟踪、事件追查和责任认定提供有效支持。四是强化数据安全。各省要统筹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管理模式相适应、与信息化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的全省统一的容灾中心,加强应急演练,地市及以下财政部门不再自建灾备中心。部里已选址西安开展异地容灾中心建设,计划2017年底建成,鼓励各省市共享使用。五是强化国产化应用。按照成熟先用、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开展国产化应用工作,硬件设备购置优先采用成熟的国内产品,加大国产系统软件的应用探索力度,确保国内产品应用率逐年提高,消除长期“潜伏”的内置安全隐患,严防出现“谁进来了不知道、是敌是友不知道、干了什么不知道”的情况。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财政信息化建设将进入深度转型、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既迎来了良好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要顺时应势,主动作为,树立看齐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以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开创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新局面,为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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